【解读河南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河南省三级检察院内设机构减少105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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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顾雪飞作工作报告 慎志远 摄

人民网郑州1月12日电(肖懿木) 1月12日上午,在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顾雪飞向大会作报告。顾雪飞说,2019年,河南省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三级院内设机构减少1050个。

工作报告提到,一年来,河南省检察院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三级院内设机构减少1050个,业务机构占比提高13.9个百分点,通过机构重塑,“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稳步推进,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三级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36517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98人次,司法责任制要求进一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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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检察”是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格局。

“十大业务”是指内设机构改革后,省检察院设立了第一至第十检察部,依次分别负责普通刑事犯罪、重大刑事犯罪、职务犯罪、经济金融类犯罪、监所和社区矫正机构执法活动监督、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等十项业务。

来源:人民网-河南频道  2020年01月12日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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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佩、宋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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