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郑州8月13日电(杨晓娜)最近,河南新乡一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栏目给河南省省长尹弘留言,反映《基层公务员保险基数为何要上调1280元?》 希望领导多关心基层公务员的待遇问题,这关系到很多基层公务人员的切身利益。
该网友是新乡市某县一名基层公务员,在乡镇工作已数年了。留言称,最近调整2020年的社保基数,在计算完实际工资基数后,每月又增加了1280元,这是每月的绩效考核奖,实际上是没有发过这笔钱,为什么要在申报的时候加上1280元?而在实际缴纳五险一金的时候还是按照实际收入缴纳的。
留言还称,同一个地级市,工资待遇总是比市区要差很多,没有通讯补、物业补、绩效考核奖,第十三个月的工资也从来没发过,想休公休假,单位领导只说乡镇没有公休假。
就此事,延津县委作出回复。回复称,该县财力不足,住房补贴、物业补贴、通讯补贴、平时考核奖、目标考核奖补贴尚未发放,同时应发放的第十三个月工资也因财力问题未能发放,造成我县公务员工资明显低于市区公务员工资。
关于公务员绩效考评奖发放问题,经延津县人社局调查,由于县财力不足,住房补贴、物业补贴、通讯补贴、平时考核奖、目标考核奖补贴尚未发放,同时应发放的第十三个月工资也因财力问题未能发放,造成延津县公务员工资明显低于市区公务员工资。
关于保障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的切身利益问题,在县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通过多方调研和征求多部门意见,经研究决定7月份调整社保缴费工资基数时,在原纳入缴费工资基数项目的基础上,将公务员月平时考核奖(事业人员同步增加绩效工资)1280元,列入缴费工资基数,该缴费金额均由县财政全部承担,个人工资仍按原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项目扣除社会保险费。由于确认个人社保缴费工资基数需本人签字,您误认为上调1280元缴费工资基数也要从个人发放的工资中扣除社会保险缴费,实际上不从个人工资中扣除。延津县工资发放按政策执行,实事求是,上报的数据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