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没砸到人也违法吗?(新闻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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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扔哪些东西算高空抛物?高空抛物即使没有砸到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吗?湖北宜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高空抛物引发的纠纷。
2025年11月28日,长阳县某小区楼上掉下一个装有半瓶水的矿泉水瓶,砸中了毗邻小区的住户陈女士家院子里栽种的辣椒苗。陈女士反馈,该小区高空抛物已经不是第一次。此前,该小区业主装修房子时,没有拉安全防护网,水泥块、铝合金块从楼上掉下来,砸到陈女士父亲,由于陈女士父亲正好戴了摩托车头盔,所幸没有造成大的身体伤害。
此次再次遭遇高空抛物后,陈女士迅速报警。警方调取陈女士家以及小区的监控后,发现抛物处存在盲区,无法找到具体侵权人。于是,陈女士将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告上法庭,并要求赔偿1元损失。
长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陈女士家受损的辣椒苗系坠落的矿泉水瓶砸断,由于本案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结合庭审查明及实地走访,被告小区业主委员会在履行安全保障措施上有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
长阳县人民法院综合庭副庭长万姝蓉表示,从高空抛掷物品,如果存在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的,无论是否造成实际损害,均属于违法。
今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危险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这意味着哪怕只是扔一个未熄灭的烟头、没喝完的矿泉水瓶,如果抛物行为可能存在危害或危险,将面临相关处罚;如果高空抛物情节严重,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万姝蓉说,“居民不仅不能从高空抛掷物品,还要定期检查窗户,加固门窗、空调支架、外墙,清理阳台花盆等易坠物品。”
《 人民日报 》( 2026年07月27日 1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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