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新政落地 提取范围扩容、贷款提额、材料精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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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人民网郑州10月11日电 (记者辛静)近日,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多项惠民新政正式落地。本次新政拓宽公积金提取范围、上调贷款额度、精简办事材料、提高重点群体贷款支持力度,精准保障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新政新增住房配套费用提取业务。在郑州市域拥有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取暖费、车位管理费。职工家庭每年可选定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一次,不可多套房屋重复提取。
提取额度按房屋建筑面积分档设定:90㎡(含)以下住房,物业费年度可提2400元,取暖费年度可提2100元;90㎡至144㎡(含)住房,物业费年度可提3800元,取暖费年度可提3200元;144㎡以上住房,物业费年度可提4300元,取暖费年度可提3700元。车位管理费实行统一标准,每个家庭每年可提取1500元。
同时,新政新增购房契税提取业务。在郑州市域购买自住住房且已缴纳契税的缴存职工及配偶,自契税完税凭证载明的缴纳日期起⼀年内,可申请提取一次公积金,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缴纳契税金额。
新政还取消了部分提取业务对户籍地、社保缴存地的限制。今后,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全国范围内购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凭有效手续即可办理公积金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购房和还贷支出总额。
信贷政策迎来利好。新政明确,在郑州市域购买自住住房,普通家庭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120万元上调至130万元。养育二孩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144万元提高至156万元;高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度180万元。
此外,在商品房、存量房组合贷款基础上,新政新增“商转公”组合贷款业务,进一步拓宽职工购房融资渠道。
依托本次改革,减证便民服务也再次实现升级。新政明确,所有可通过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的信息,均无需群众提供纸质证明材料。商品房贷款纸质材料由原来的15项精简至1项,存量房贷款由18项精简至1项,两类业务职工仅需携带身份证即可办理;“商转公”贷款材料从17项优化压缩至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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